您当前的位置:坤德居 > 资讯 > 购房指南

买方按揭延迟 是否构成违约?

来源:广州日报 编辑:yangdejian 发布日期:2017年11月25日
  东城朱女士:她于上月5日与卖家即业主达成一宗二手住宅买卖协议,该房屋总价230万元,朱女士在签订合同时支付了10万元定金,随后又在一周之内支付了70万元的首付款。然而,由于银行政策变化的原因,朱女士的按揭申请至今没能获批。导致业主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收到全款。为此,业主方认为朱女士违约,要求解除合同,只能退还70万元首付款,10万元定金作为违约金予以补偿。如此情形,自己是否有权讨回定金?

  广东宝威律师事务所唐胜利律师:因为限购、限贷、银行审批趋严等超出买家控制范围的变化,不属于买家违约。

  朱女士能够提供在银行按揭政策变化之前有能力购买此房的证据时,卖家于法于理均应该退回定金,朱女士提请诉讼并胜诉的机会非常大。



坤德居服务全新升级,真正做到海南购房、装修、家具一站式管家服务,全程免费专车接送,让旅居海南的您体验五星级的海南置业服务!收房、验房、房屋托管、家政打扫、开窗通风,做到拎包入住,全程代劳,开启海南房管家模式


24小时咨询电话(免费)40004-62226   客服:

相关新闻
分享到:

相关文章

更多>>换一批
操作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