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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政府重视土地闲置问题,并要求处置工作依法进行

来源:海南好房在线 编辑:fangfang 发布日期:2013年10月30日

海南省委副书记、省长蒋定之在全省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的会议上强调,今后规划建设项目,必须优先考虑开发利用闲置土地,对闲置土地多的市县,要考虑减少甚至暂停用地指标供应,以督促限期消化处理。而对那些土地储备过量、开发能力严重不足、以囤地为目的的企业,要清理出海南土地市场

蒋定之说,海南是个陆地小省,土地资源十分的稀缺,土地对长远可持续发展的意义更为突出和重要。在国家加强土地管理和调控的大背景下,许多城市用地指标严重不足,土地成为最大的制约因素和发展瓶颈,而海南省征而未用、荒芜闲置的现象大量存在,不少土地被晾在一边晒太阳。

据介绍,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处置和盘活闲置土地的问题,大力推动专项处置工作,并完善配套法规,规范处置行为。今年9月,《海南省闲置土地认定和处置规定》审议通过,进一步明确了闲置土地的认定、处置方式、处置程序等内容,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制订了全省闲置土地处置的具体工作流程以及有关法律文书格式,保证专项处置工作依法依规进行。今年10月中旬,针对土地违法违规问题突出的市县,海南省政府召开了土地违法违规问题警示约谈会,对海口市秀英区等政府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同时,对海口、东方和定安的四宗重大土地违法案件公开进行挂牌督办,这在海南,还是首次。

会议要求,要按照时间节点,打好攻坚战,全面完成处置工作。在2013年11月10日前,市县政府要完成“批而未征”和“征而未供”土地处置方案的审定工作,完成所有“供而未用”土地的认定工作;同时,各市县已选定了37宗、面积约3700亩的闲置土地,要在11月10日前通过无偿或者有偿方式收回土地使用权;在2013年12月底,“批而未征”和“征而未供”土地要全部处置到位。对“供而未用”土地,要全部确定处置方案,且处置率不得低于全部闲置土地的50%;在2014年4月底前,对“供而未用”闲置土地处置率达到80%;2014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处置工作。


全省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会议29日在海口召开。从会上获悉,目前全省“供而未用”的闲置土地有13.06万亩,主要是住宅和商服用地,而在这些闲置的土地中,闲置时间长达10年以上的占过半。为此,省政府加大部署力度,着力盘活土地,要在2014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闲置土地的处置工作。

省国土环境资源厅负责人介绍,经过调查清理,目前全省共清理出“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用”三类土地共28.68万亩。其中“供而未用”的闲置土地有13.06万亩,约为海南房地产近两年的土地供应量,数量较多。从用途看,“供而未用”土地中,主要是住宅和商服用地,有6.14万亩,约占4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4.89万亩,约占37%;工业等其他用地2.03万亩,约占15%。从闲置时间看,闲置10年以上的有7.07万亩,占54.14%,闲置5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1.62万亩,占12.43%。闲置5年以下的有4.37万亩,占33.43%。因政府原因造成闲置的土地较多,也有一部分是企业自身原因造成闲置的土地。而市县政府财政资金有限及储备土地也不足,对因政府原因造成闲置的土地,采取置换或有偿收回方式处置的压力较大。而企业原因造成闲置的宗地处置程序较多,处置时间较长。还有一些闲置宗地已经转让、抵押,或者已经被法院查封,情况较为复杂,处置难度较大,处置工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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