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一村民称本号镇批准他建房后又以违建为由拆除
我的房子为啥成了违建?本号镇回应:该农民占用基本农田建房
陵水本号镇军昌村委会那昌村村民陈亚地近日拨打南国都市报新闻热线反映,称本号镇批准其在自己的宅基地上建房后,又以违章建筑将即将建好的房子推倒,造成了其损失严重。南国都市报记者到本号镇采访时,该镇分管国土规划的郑委员说该村民是占用农田建房,依法处置,并希望群众举报占用农田建房的行为。
村民疑惑
批准建房后又以违建拆除
据陈亚地介绍,其父母于1976年结婚,因家庭人口多和住房紧张,1985年,家里人向村小组以及村委会申请,经过村小组和村委会讨论通过后,在村里一处凹凸不平的荒废自留地建房居住,当时一起安置还有村里的其他6户村民,其父母在分配的宅基地上盖起两间茅草屋居住几年间,后因该地块正紧挨着老的陵保公路旁(现距离新陵保公路20多米),车辆来往较多存在交通安全隐患,住了几年后,全家于1987年投靠到母亲符祝玉的外家人至今。投靠外家期间,在那昌村原宅基地地块一直闲置。
“我们家6口人属于那昌村合法村民,按《土地管理法》、《海南经济特区农村土地管理条例》、《陵水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规定,一户村民应合法拥有一处宅基地建房安居,这是国家法律赋予我们的合法权益。”陈亚地说。
陈亚地告诉南国都市报记者,2012年10月,结婚后的陈亚地向那昌村小组、军昌村委会申请在自家老宅基地建房,获得村小组、村委会确认同意,并报镇政府也获得当时镇政府分管国土的王副镇长的同意建房,并给予办理国家扶贫的三万个环保砖准备建房。但准备建房时,陈亚地的父亲病情突然加重,被送到海南武警总医院进行股骨头置换手术,花了近10万元,家庭经济再次陷入困境无能力按期建房。
建房之事搁置到2013年10月,陈亚地家庭经济稍微好转,加上兄弟亲戚朋友帮助,凑了近20万元。陈亚地说,当时他重新向那昌村小组、军昌村委会申请建房并获得同意,并报给本号镇国土所、规划所办理报建手续,当时受理公务员王洪、胡丽君受理并到现场指界确认之后,明确表示报建手续齐全符合建房条件可以建房,并要求填写农村建房规划许可审批表签名盖章同意,并要求陈亚地签名确认。过后,陈亚地还多次到镇国土所和规划所咨询是否可以建房,得到胡丽君明确肯定答复:符合条件可以建房了,还给农村危房改造扶持补贴申请表填写。
“今年4月1日,我开始建房,并购买回19.5万元建筑材料,待地基建好灌柱子后,4月中旬,本号镇政府突然发通知我,称我正在建的房子是“违建”,随后,镇政府将所建到一半的房子推倒了。”陈亚地愤愤不平地说,“和我家一起分宅基地的一共有7户人,为何就我家是占用农田违建,其他6户人家不是呢?”陈亚地说他对这问题觉得很困惑,百思不得其解。
现场走访
村委会称依法批给村民建房
10月30日,南国都市报记者来到本号镇军昌村委会那昌村时,看到那昌村北侧,距离陵保公路约20多米处,有一处被推倒的宅基地,不远处还有一堆土砖。据陈亚地说,那堆土砖就是镇政府给他家的。
现年74岁的陈基顺的房子就挨着陈亚地的宅基地。陈基顺告诉记者,他们现在所居住的地方原来就是一块自留坡地,1985年,村里将该块土地划拨为宅基地给7户住房困难村民。那昌村小组长杨亚川在接受南国都市报记者采访时,称陈亚地建房的地原来就是一块自留坡地,不是基本农田。
在采访过程中,村民们告诉记者,村委会书记董某因违反规定,和外人勾结后非法出卖土地,一个星期前已被有关部门带去调查。
记者到军昌村委会采访时,一位谢姓工作人员看了记者拿出陈亚地的相关申报材料后,称他们村委会是依法批给陈亚地建房,至于该块土地是不是基本农田,是由镇政府来确定。
本号镇回应
陈亚地是占用农田建房
南国都市报记者记者到本号镇采访规划所的工作人员胡丽君时,胡丽君说她是2013年3月才到规划所工作,对于陈亚地在2012年怎么拿到农村建房申请书和申请表一概不知。“如果是我给的话,我最后还会给其办理《海南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申请表》。”
对于陈亚地说规划所的工作人员王洪、胡丽君到现场确认宅基地后允许建房一事,胡丽君称她并没有去,是过后有群众举报了才去现场。
本号镇分管国土的郑委员在接受南国都市报记者采访时说,陈亚地的房子是建在基本农田上,他们是依法处理。“我们发现占用农田建房一起查处一起。”郑委员说。郑委员还希望村民发现有占用基本农田建房就向镇里举报。
记者询问有没有规划图证明陈亚地的宅基地占用农田,郑委员称是国土所通知他们处理,他手头没有规划图。记者反问既然是基本农田,那么,为何其他6户村民的房子不是占用基本农田,就陈亚地一家是占用呢?郑委员称就陈亚地一家的宅基地是占用基本农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