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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购房可使用公积金贷款 海南已办相关业务[流程]

来源:海口晚报 编辑:chenchunxi 发布日期:2015年09月24日
       海南已办异地贷款业务

       业内人士认为,住建部明确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办理流程该细则,意味着公积金异地认可和使用的壁垒被打破。用公积金回老家购房或是其他房价相对较低的城市去购房,是非常有可能。此外,海南是外向型地产市场,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将有利于更多内地人在海南买房置业。

       记者从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了解到,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2015年5月25日印发《关于开展外省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的通知》。根据该通知,在外省工作且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海南户籍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缴存证明(连续六个月以上)、未使用或已结清工作所在地住房公积金贷款证明、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向海南省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贷款,贷款审批条件同本省缴存职工。这一政策不仅为异地购房者提供资金支撑,而且让住房公积金真正“活”起来。

       林家平就是通过这个政策,贷到23万元公积金贷款,在临高县某小区买到了称心如意的房子。他说,这个政策真是贴心啊,让我们这些在异地工作的职工也能享受家乡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

       据悉,该项新政实施至2015年8月底,海口、儋州、琼海、临高等市县已经各有1笔外省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

       公积金贷款条件放松惠及购房者。

       附:公积金异地贷款流程

       1、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

       2、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后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3、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4、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5、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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